一级建造师成绩申诉流程如下:
提出书面申请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时,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 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成绩复查申请。
申请对象是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而非市级考区。
申请形式为书面申请,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省级考试机构汇总申请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在成绩公布之日起 40天内,将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汇总并报送至人社部考试中心。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无权直接介入成绩复核,只是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
成绩复核内容
成绩复核的内容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考生个人信息是否准确。
登分、核分是否正确。
卷面成绩合计是否有误。
是否存在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
主观题的评分标准差异不在复核范围内,因此对案例题答案评分有疑问的情况无法通过复核解决。
复核结果反馈
人社部考试中心自收到复核结果15天内反馈至省级人事考试机构。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在收到复核结果后,应及时将结果通知考生。
建议
提前申请:考生应尽早提出书面申请,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成绩复核。
准备材料:在申请时,考生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顺利进行投诉处理。
咨询官方:在提交申请前,建议考生先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