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中国建筑行业中的一个重要执业资格,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考试制度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后者根据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
报考条件包括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不同学历层次的工作经验要求。
注册要求
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有效期满前,需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职业发展
一级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政策更新
2019年起,持有注册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对应工程师职称。
2024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
2024年第四十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显示,共有24785人符合注册条件。
其他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执业年龄限制为65岁,超过此年龄不予注册。
一级建造师证书在不同地区的补贴费用可能有所不同。
2024年第四十六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中,共有23892人符合注册条件。
以上信息整合了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相关政策,涵盖了考试、注册、职业发展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