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证是指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后获得的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增项考试的内容:
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只需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不需要再考其他3个公共科目。
增项证书的作用:
增项证书是合格证明,有纸质版,盖有人社部的章,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增项证书的管理:
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由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
增项证书的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没有明确的有效期限制,但需要遵守相关的继续教育要求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违纪处理:
如果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增项证书,该证书将被宣布无效,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考试成绩无效和记入诚信档案库。
建议
选择增项专业:根据个人职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增项专业,如市政、公路、水利、机电等。
诚信应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免影响证书的有效性和个人的职业发展。
继续教育:即使取得增项证书,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