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免两科的条件如下:
具有特定学历和工作经验者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在特定日期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取得特定资格证书者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增报专业级别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建议: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免考条件进行申报,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