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复审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考生需要在成绩公告之日起30日内(或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当地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申请时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复核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汇总申请
各地方人事考试机构将汇总考生的复查申请,并上报给上级考试管理机构。
复查试卷
考试管理机构将安排专门人员对考生的试卷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
通知结果
复查结果将在受理日期后一个月左右通知考生本人。
注意事项:
客观题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除非考生参加了考试但成绩为缺考。
主观题复查范围包括是否有漏评、评分和打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
资格复审需要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
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的复审材料应真实、清晰、准确,如弄虚作假将按规定取消其成绩,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并仔细核对所需材料,以确保复审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