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报考条件和特殊规定如下:
学历要求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工作经验要求
工作经验需要涉及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具体年限根据学历不同而有所变化。
免考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考试准备
考生需要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
考试当天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主动关闭、放在“物品放置处”。
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考场秩序。
考试纪律
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封闭2个小时,2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一律禁止带入座位。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写,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开设工作证明的单位需要符合消防重点单位要求,例如商场、宾馆、医院、养老院、学校、国家机关、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持有者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以保障消防安全。考生在报考时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