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资格在 2016年已被取消。根据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被正式取消。该决定明确指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不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列。
尽管存在一些不同意见或信息称造价员资格并未完全取消,但其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已经停止,且已取得造价员证书的人员可以考虑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或报考造价工程师。因此,可以确认造价员资格已经取消,并不再作为签署商务报价文件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