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危险源主要分为 第一类危险源和 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
定义:可能发生意外能量释放(如爆炸、火灾、触电、辐射)而造成伤亡事故的能量和危险物质。
包括:
机械伤害
电能伤害
热能伤害
光能伤害
化学物质伤害
放射和生物伤害等
特点:能量和危险物质的存在是危害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是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危险性主要表现为导致事故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
第二类危险源
定义: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包括:
设备故障或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为失误(人的不安全行为)
管理缺陷等
特点: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危险源辨识方法
专家调查法:包括头脑风暴法和德尔菲法
安全检查表(SCL)法:通过编制安全检查表,识别潜在的危险源
危险源控制
识别:通过调查、检查等手段识别危险源。
评估: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控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改进设备、加强管理、提供安全培训等,以减少或消除危险源带来的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一级建造师需要熟练掌握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方法,以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