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权利主要包括:
签订合同权:
一级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名义签订工程合同。
担任项目负责人权:
可以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获得报酬权:
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签字权:
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项目管理权:
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决策权:
在施工管理中,根据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做出决策。
参加专业技术交流培训权:
享有参加技术研究和交流的权利。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一级建造师在行使这些权利的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如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职业标准、保守商业秘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