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单位考试的相关信息如下:
组织分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消防救援支队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的初审工作。
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5日。
考试科目:
11月4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5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考试科目及题型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为《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科。
前两门是客观题科目,考试题型为单选和多选。
最后一门是主观题科目,考试题型是综合案例分析题。
成绩有效期
“考全科”的考生要参加全部三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3年。
“免1科”的考生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2年。
建议:
考生需要提前了解并确认好考试时间和地点,合理安排复习计划。
注意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和流程,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复习时,可以针对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别进行练习,提高答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