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合同的转让是指 合同一方当事人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后,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并不改变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而是变更合同主体。
合同转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债权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存在三种不得转让的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否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债务转让: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后,原债务人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也随债务的转移而由新债务人享有,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也随债务转移而由新债务人承担,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债务一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种转让可以是全部权利和义务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在合同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转让必须合法有效,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转让应当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并且转让协议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转让行为可能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
转让过程中,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可以享受,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