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生需要携带以下物品:
本人身份证 :必须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人员证件或护照等。准考证:
建议打印两份,一份备用,确保信息清晰,仔细检查考点地址、考场号和座位号等信息,避免走错地点或坐错位置。
考试文具
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用于填写个人信息和主观题作答)。
2B填涂铅笔(用于答题卡的选择题部分)。
橡皮(用于修改答案)。
不具备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用于客观题计算)。
直尺、三角板、圆规、丁字尺、比例尺等绘图工具(可能用于绘图或几何计算)。
禁止携带物品:
手机等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电子产品。
具有文本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涂改液、涂改带等。
书籍、笔记、纸张、报刊等。
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物品,确保在考试当天能够顺利入场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