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
注销申请书。
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注销申请表(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注销原因等内容)。
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
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以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解除。
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情况说明,包含情况描述、个人信息、强制注销理由或企业不配合办理原因等。
解聘证明原件(或提供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仲裁书、法院判决书)。
注册申请表及在岗情况诚信承诺书。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原注册企业不配合办理注销注册,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窗口办理强制注销。
提交申请后,需耐心等待审核,通常审核期为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