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中,施工任务的委托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施工总承包模式
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业主方另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个分包人的选择和分包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
平行委托模式
业主方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委托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而是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这些模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项目需求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