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时,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实施规则并监督执行
为公司或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则,并监督监理工作的执行和开展。
监督指导监理员工作
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人员调整动态并提出建议。
监督管理项目方案或变动
对本单位工作的方案或变动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动态。
深入施工现场
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叫停并调查事故起因。
检查施工质量和验收
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参与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汇报工作情况
定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单位的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请示,并根据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协调各方关系
与工程有关各方进行积极沟通,对各方关系进行有效协调。
审核和签发文件
审核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处理合同争议和索赔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组织内部培训和考核
负责项目团队外部管理工作,组织项目内部培训,落实项目员工考核。
落实公司工作标准及要求
落实公司工作标准及要求,做好项目技术资料的积累。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这些职责确保了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旨在保证工程按照既定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