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因采用监理工程师的合理化建议而节约了施工成本并提高了项目经济效益时,监理人有权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获得经济奖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实践,这笔奖金应当由 委托人支付。
具体来说,监理人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且这些建议被承包人采纳并实际节约了施工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效益,那么监理人就有权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获得相应的经济奖励。这种奖励是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因为监理人的工作成果直接为委托人带来了实际的经济利益。
此外,如果承包人因为采纳了监理工程师的错误建议而遭受了经济损失,承包人可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责任追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并不影响监理人获得经济奖励的权利,因为奖励和赔偿责任是基于不同的事实和合同条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