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质量法规方面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建筑法》
该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和建设程序,明确了建筑工程主体的权利义务。一级建造师在施工管理中要按照《建筑法》的要求进行合规操作,包括选址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土地利用、工地安全生产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施工、设计、管理等各个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该条例是保证工程施工和质量的重要法规,确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包括验收检测、建筑施工等各个方面的规范和方法。一级建造师需要深入了解该条例,始终把质量作为施工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落实成本控制、质量检测建设等方面对管控机制进行严格的操作和修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
该法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招标及投标行为,明确各类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标和投标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关系,确保广大建筑业者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该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要求采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
《建立工程质量治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工程质量监视治理必须遵守的规则。
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规
涉及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承重结构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等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质量检测业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需要经过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基础设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为2年。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是一级建造师在质量法规方面必须掌握的内容,以确保在施工和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议一级建造师在备考和实际工作中,详细阅读和理解这些法规,并在实践中不断应用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