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盖章单位通常包括:
1. 人事部门:负责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 建设部:与人事部一同进行证书盖印。
3. 人事考试院:负责考试的组织和操作。
4. 省建设厅(或市建委):在证书上盖章,证明持证人资格。
证书上可能还需要有所在企业的公章,且该公章必须与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中填写的工作单位相一致。
若证书上没有钢印,建议持证人携带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人事考试院说明情况,及时补办。
请确认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
二级建造师的盖章单位通常包括:
1. 人事部门:负责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 建设部:与人事部一同进行证书盖印。
3. 人事考试院:负责考试的组织和操作。
4. 省建设厅(或市建委):在证书上盖章,证明持证人资格。
证书上可能还需要有所在企业的公章,且该公章必须与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中填写的工作单位相一致。
若证书上没有钢印,建议持证人携带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人事考试院说明情况,及时补办。
请确认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
本文标题:二级建造师的盖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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