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焊缝检验规定如下:
检验标准
焊缝应按照《市政工程焊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检验。
焊缝外观应光滑、饱满,无裂纹、夹渣、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
目视检查:对焊缝外观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无明显的缺陷。
射线检测:对重要焊缝或隐蔽焊缝进行射线检测,确保内部质量。
超声波检测:对厚度较大的焊缝进行超声波检测,检查内部缺陷。
检验比例
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
射线检测和超声波检测的比例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重要性确定,一般不少于规定比例。
检验合格标准
外观检查合格:焊缝外观符合要求,无明显的缺陷。
射线检测和超声波检测合格: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内部无裂纹、夹渣、气孔等缺陷。
检验记录
检验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检验结果,包括检验方法、检验比例、不合格情况等。
检验记录应作为工程质量资料存档。
不合格处理
对检验不合格的焊缝,应进行标记,并按照规定进行返修或割除。
返修后的焊缝应重新进行检验,直至合格。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焊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从而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