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一级高级消防工程师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需增加1年。
免考条件
在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考试科目与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建议:
考生需要仔细核对报考条件,确保自己符合相关要求。
提前规划好备考时间,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确保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