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核评定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评分标准
单选题:每题1分,从4个备选项中选择最符合题意的答案。选对得全分,选错不得分。
多选题:每题2分,从4个选项中选择2-4个符合题意的选项。都选对得满分;少选,选对的每个选项得0.5分;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案例分析题:分值根据采分点评分,通常每题2~4分。
合格标准
各科目满分的60%为合格标准。例如,《建设工程经济》满100分,60分为合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130分,78分为合格。
考核认定条件
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
学历和职业年限要求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
评卷方式
客观题由电脑系统阅卷,主观题由负责院校的研究生及专家共同批阅。
预评与复核阶段
预评阶段,出题人和改卷负责人随机抽取试卷评分,统计通过率,并调整得分比例和判卷严格程度。
复核阶段,专家随机抽取试卷进行评分,检查评分是否与专家给出的分数相近。
副高级职称评定
采取面试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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