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伤认定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的程序
申请:谁申请、向谁申请、申请时限。
认定:60日或15日。
劳动能力鉴定:分类与等级、程序(60+30日)、再次鉴定申请(15日,最终结论)、复查鉴定(变化—1年)。
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施工单位。
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这些考点涵盖了工伤认定、申请、认定程序以及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是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需要重点掌握的部分。建议考生结合实际案例,加深理解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