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和清单是建筑工程中两种主要的计价方式,它们有以下主要区别:
计价依据及主体
定额计价:依据国家或地方定额标准,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国有企业。
清单计价:依据工程量清单和企业自主报价,主体主要是市场化的企业和个人。
计价划分及程序
定额计价:项目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主,一个工序对应一个计价项目。程序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差价、规费和税金,使用的单价为“工料单价法”,即人工+材料+机械。
清单计价:项目划分以工程实体为对象,将工程实体的多道工序或工程内容综合为一体。程序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使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法”,单价组成为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
工程结算方式及计量单位
定额计价:在结算时既要核算工程量,还可能依据政策文件要调整换算定额或取费费率等。
清单计价:根据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将实体项目与非实体项目分开计价。结算时,按照清单中各项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单价构成的区别
定额计价:采用的单价为定额基价,只包含完成定额子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包括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及风险。
清单计价:采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了完成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计划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及一般风险。
市场调节
定额计价:价格是指令性价格,不能真实反映投标企业的实际消耗量和单价和费用发生的真实情况。
清单计价:实行市场调节的“量价分离”的计价模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及综合实力自主填报单价,更能反映市场情况。
建议
选择定额计价还是清单计价,取决于具体项目情况和市场需求。定额计价适用于工程内容较为单一、明确的项目,而清单计价适用于工程内容复杂、需要灵活调整的项目。在实际应用中,也可以将两者结合使用,以充分利用它们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