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工程师效应不变的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原有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在2018年7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在通知印发之前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其效用保持不变。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效用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效用是等同的。
职称认定与资格晋升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后,可以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这些规定确保了在政策变动后,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相关资格证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为持证人提供了稳定的职业发展路径。建议相关人员在准备考试和实际工作中,可以继续使用这些有效证书,并关注最新的政策更新,以确保自身职业资格的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