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索赔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索赔事件已造成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
索赔的成立首先需要证明索赔事件对承包人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索赔事件是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
索赔事件的发生原因必须是非承包人的过错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如果是承包人自身的责任,则不能进行索赔。
承包人已经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承包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合同要求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支持其索赔请求。
索赔费用的计算:
索赔费用通常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其他特定情况下的索赔:
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供应不及时、施工中断、工效降低、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等原因导致的费用损失或工期延误,也可以提出索赔。
综上所述,造价工程师在进行索赔时,必须确保满足上述条件,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完整的索赔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