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工程师面积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单层建筑物的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多层建筑物的面积计算
多层建筑按外墙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按照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面积计算
地下室部分超过2.20m应计算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门厅和大厅的面积计算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其他特定部位的面积计算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计算,以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