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制度纲要
监理工作应遵循“严格监理、热忱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确保监理任务的圆满完成。
监理项目部实行总监(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总监负责,监理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总监对公司负责,监理工作在总监的统一支配下全面开展。
监理程序
各种审签应按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三级把关制,签认要用监理语言,认定的事项必须定性定量。
施工现场监理要求总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周现场巡察不少于三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立足现场。
旁站监理
全部结构物的混凝土浇筑等旁站方案要求旁站的部位,必须全过程旁站,人员安排由项目部统筹,消灭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必须准时向总监和专监报告,混合料或原材料抽检试验必须由见证人员现场取样。
文件管理
准时办理承包商送来的各种检查申请批复单、测量报验单、施工记录、质检单、放样报验单、中间交工证书、计量支付报表等,若无特殊情况应当天完成审签。
认真批阅办理承包商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开工申请等,一般应在三天之内作出明确答复。
会议与沟通
监理项目部每月原则上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研讨。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问题,项目部全员的语言、行动要一致,不允许各行其是。
分包管理
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严格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分包要进行严格管理。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单位完成。承包单位选择分包人需要提请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未通过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分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施工。
质量与安全管理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负责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编制本专业的相关制度、章程和措施。
监理资料管理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包括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管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保证字迹清楚,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应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报送建设单位。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现场管理与记录
必须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禁止用于指导施工。
必须合理确定造价和工期,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禁止压低造价、压缩工期、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
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进行检验和验收,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必须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严格按标准施工,禁止野蛮施工和冒险作业。
必须做好技术交底,严格按图施工,填写相关记录单,参检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未经检查合格禁止进入下道工序。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