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一级建造师

萌娃教育 · 2024-12-25 18:16:04

台湾地区居民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全国统一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包括《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和《场地设计(作图)》共9个科目。

成绩管理:各科目考试合格成绩实行5年滚动管理,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9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考试要求:申请参加考试的台湾居民需要向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职业年限证明、建筑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等。

一次性评估认定方式

评估认定基本条件

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20年,并主持过大型工程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不少于3项。

具有大陆建筑设计工作经历,参与或合作完成民用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上工程项目不少于2项。

参加大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经测试合格。

评估认定程序

符合评估认定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提交有关评估认定的申请材料。

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参加相关培训与测试。

参加培训并测试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人事部、建设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颁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建议

选择考试方式: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或一次性评估认定方式。

提前准备: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考试材料和资格证明。

关注政策:关注相关政策和考试动态,确保符合最新的考试和认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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