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进行工伤鉴定时,应遵循以下流程:
确认申请时间
单位申请: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若单位未提出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准备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等待审核结果。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时间: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进行。
鉴定内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身份证明等。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复议与申诉
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复查鉴定
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如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并注意时效性和所需材料的完整性。若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