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排水池方面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混凝土施工要求
排水池(构筑物)的混凝土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要求较高,需要满足抗冻、抗渗、抗裂等设计要求。
施工、验收和试验应严格遵守《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原材料、配合比、混凝土供应、浇筑和养护等环节均需严格控制。
满水实验要求
池内注水应分三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3。
大、中型池体可以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确认无渗漏后再继续注水。
水位上升速度不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
每次注水需测读24小时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并进行池体外观检查。如渗水量过大,应停止注水并处理。
设计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应按其要求执行。
气密性试验要求
需进行满水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的池体,应在满水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
池体上的工艺测温孔、池顶盖板等应封闭,并安装测温仪、测压仪和充气截门等设备。
气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宜为池体工作压力的1.5倍,24小时的气压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20%。
结构安全和防水防渗
一级建造师市政水池标准主要包括结构安全、防水防渗、环保节能等方面。具体要求可参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
设计和施工要点
排水池的设计和施工要符合规范,注意排水系统畅通,防止堵塞和渗漏。考试中遇到此类问题,重点关注规范要求和实际操作要点。
其他相关规定
路基地面排水可采用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与急流槽、拦水带、蒸发池等设施。其作用是将可能停滞在路基范围内的地面水迅速排除,防止路基范围内的地面水流入路基内。
集水明排的设置要求包括集水井与排水明沟的设置、水泵的选用以及流砂的预防等多个方面。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设计和实施。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排水池的结构安全、防水性能、施工质量和环保节能等方面达到标准,从而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