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中关于楼梯形式的规定如下:
敞开楼梯间
楼梯与走道或大厅之间是开敞的。
适用于建筑高度在24m以下的丁、戊类厂房;五层以下的公共建筑。
封闭楼梯间
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适用于12-18层的单元式住宅;10层以下通廊式住宅;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调系统的多层旅馆;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
防烟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或阳台、凹廊,通向前室、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进入楼梯间。
设有两道防火门和防排烟设施,发生火灾时能作为安全疏散通道,是高层建筑中常用的楼梯间形式。
剪刀楼梯
也称之为叠合楼梯、交叉楼梯或套梯。
在同一楼梯间设置一对相互重叠,又互不相通的两个楼梯。
室外楼梯
可以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
构造要求包括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倾斜度不应大于45°;楼梯和疏散出口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这些楼梯形式在不同的建筑高度和用途下有各自的应用场景,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且安全地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