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二级建造师复审证明丢失,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挂失
首先,需要向原颁发单位(通常是区或县住建委)提交挂失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和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补办申请
准备《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初审部门(区或县住建委)。
初审
初审部门会审核提交的材料,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加盖企业公章等,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复审
初审通过后,材料将移交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进行复审,复审标准包括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加盖公章情况等,复审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会移交至行政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制证,完成证书的制作和盖章。
领取新证书
制证完成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
建议尽快向原颁发单位咨询具体的补办程序和办理要求,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