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考前需要掌握以下知识点:
监理合同的暂停或终止
监理人完成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且承包人和委托人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后,监理合同即告终止。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42天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委托人若认为监理人未履行义务,可发出通知。若21天内未收到答复,可在35天内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监理人若在应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未收到支付单据,且委托人未提出书面解释,或暂停监理业务超过半年,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若14天内未得到答复,可再次发出终止通知。若第二份通知后42天内仍未得到答复,监理人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部分或全部监理业务。
合同终止不影响各方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
施工阶段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订货合同或任何服务协议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14天内办理转让手续。
建筑工程一切险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应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
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监理合同的有效期从签订监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移交及监理人获得报酬尾款止。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价格浮动对施工成本的影响
是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要视合同约定来决定。
竣工试验阶段
根据《标准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竣工试验分三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为功能性试验。
承包商索赔可获得利润补偿的事件
不利的物质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基准资料的错误等事件下,承包商可索赔利润。
承诺的相关规定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后不得撤回。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中自然人的表述
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时,某些表述可能不正确。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
根据九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当是承包人。
工程师的地位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师不属于业主方人员,但可以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权力,并且应保持公正的态度处理问题。
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无故拖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CM合同与雇主订立的当事人
根据美国AIA标准合同文本,CM合同与雇主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施工承包商。
招标采购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
包括项目招标采购的总体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细化参建各方的合同界面管理、合理选择合同计价方式等。
这些知识点涵盖了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准备和应对考试。建议考生结合实际工程案例,深入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以提高应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