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免考政策如下:
免考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在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免考科目
免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
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
报名条件
相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
证明材料
在申请免考科目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考试年度
必须要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资格证书。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或咨询相关考试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