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场的具体要求如下:
入场与离场
考试全程封闭,开考前30分钟入场,考试开始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证件与文具
应试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应试人员不得携带计算器、黑色墨水笔、铅笔、橡皮等一般文具,这些文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后收回。
物品携带与存放
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应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
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相关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作答与纪律
开考后10分钟内,应试人员须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准确、完整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
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作弊行为已入刑,应试人员务必诚信参考,依法参考。
每科考试应试人员交卷时,须由一名监考老师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场,否则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建议应试人员在准备考试时,仔细阅读并遵守上述考场规则,确保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