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建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的相关信息如下:
印章形式与规格
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形式为同心双环,外环刻“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内环刻印章持有人姓名以及注册编号。
印章直径为30mm,注册编号自上而下顺排,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不得有空格。注册编号印章下排印“XX省”汉字。印章分朱文、白文两种,均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字样及上排印章样式统一字样和(2003)20号文规定的“二维码”。
材质
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材质为铜质镀金。
制作程序
由注册建造师本人根据上述印章规格在当地公章刻制店刻制印章。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印章编码及印章信息统一汇总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全国汇总后的有关信息统一输入“全国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并生成“二维防伪码”。
管理
注册建造师按要求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制作委托书》,由所在注册单位加盖公章后送至刻制店刻制。
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换领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并持与原注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新单位报送材料办理转注手续。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应当向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刻。
领取时间
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的领取时间通常是在考试合格并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的一段时间内,具体领取时间会因地区和考试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会在考试结束后的几个月内完成。在领取执业印章时,考生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领取。
建议:
注册建造师在成功注册后,需要自行委托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制印企业刻制执业印章,并确保印章的材质、规格和二维码信息符合规定。
在变更执业单位或遗失印章时,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注手续或补刻手续,以确保执业印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