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钢结构工程中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资产
企业净资产需达到一定要求,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参照当地相关规定。
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焊接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职称,以满足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需求。
企业工程业绩
企业在近三年内应完成一定数量的钢结构工程,且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这些工程业绩能够体现企业在钢结构领域的实力和经验。
钢结构工程承包二级资质要求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500万元。
企业的厂房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
企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齐全。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钢结构的技术要求
钢结构工程建设应遵循适用、经济和耐久性要求,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维护水平,符合国家节能、环保、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政策,符合建筑技术的发展方向,鼓励新技术应用。
施工方法对结构的内力和变形有较大影响时,应进行施工方法对主体结构影响的分析,并应对施工阶段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进行验算。
钢结构承重构件所用的钢材应具有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和磷、硫含量的合格保证,在低温使用环境下尚应具有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或碳当量的合格保证。
设计要求包括已施加过预拉力的高强度螺栓拆卸后不应作为受力螺栓循环使用,焊接材料应与母材相匹配,焊缝应采用减少垂直于厚度方向的焊接收缩应力的坡口形式与构造措施,钢结构承受动荷载且需进行疲劳验算时,严禁使用塞焊、槽焊、电渣焊和气电立焊接头。
施工要求
钢结构施工方案应包含专门的防护施工内容,或编制防护施工专项方案,应明确现场防护施工的操作方法和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等级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取为二级,其他特殊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建筑物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三级。
材料选择
钢结构材料选择应遵循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结构形式、应力状态、连接方法、钢材厚度、价格和工作环境等因素,选用合适的钢材牌号和材性。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屈服强度、伸长率、抗拉强度、冲击韧性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或碳当量)的合格保证。焊接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当选用Q235钢时,其脱氧方法应选用镇静钢。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二级建造师在钢结构工程中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