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房屋建筑方面的执业范围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住宅、小型公共建筑等,且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
装饰装修工程:
涵盖室内外装饰、木工、油漆等方面。
地基与基础工程:
涉及建筑物的基础施工。
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等。
建筑幕墙工程:
负责建筑物幕墙的设计与施工。
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
涉及混凝土的预拌和预制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园林古建筑:
包括古园林建筑的施工与维护。
钢结构工程:
负责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
电梯安装工程:
涉及电梯的安装与调试。
消防设施安装:
包括消防设施的配置与安装。
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涉及建筑物防水、防腐、保温层的施工。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负责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与使用。
金属门窗安装:
涉及金属门窗的安装与调试。
预应力工程:
包括预应力的施工与应用。
爆破与拆除工程:
涉及建筑物或结构的爆破与拆除工作。
建筑智能化工程:
包括智能建筑的设计与施工。
特种专业工程:
涵盖其他特种专业的施工与技术服务。
此外,二级建造师在房屋建筑领域还可以承担以下规模的工程项目:
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建筑群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
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这些范围和规模限制确保了二级建造师在房屋建筑领域的工作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并保证了工程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