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筑质量问题

正经的知识 · 2024-12-25 19:03:40

一级建造师在建筑工程中需要关注的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质量缺陷

定义: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工程质量通病

定义: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例如结构表面不平整、局部漏浆、管线不顺直等。

常见类型

地基基础:挖方边坡塌方、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基坑泡水、预制桩桩身断裂、干作业成孔灌注桩的孔底虚土多、泥浆护壁灌注桩坍孔等。

钢筋混凝土:钢筋成型尺寸不准、混凝土强度等级偏低、混凝土表面麻面、露筋、裂缝等。

钢结构工程:钢柱底部螺栓孔偏移、底脚螺栓位移、连接板拼装不严密等。

砌体工程:住宅工程附墙烟道堵塞、墙体因地基不均匀下沉引起的墙体开裂、墙体的温度裂缝等。

防水工程:卷材屋面开裂、流淌、起鼓、女儿墙部位漏水、施工缝渗漏水等。

装饰装修工程:空鼓、裂、渗、观感效果差等。

建筑幕墙工程:结构密封胶施工不当影响结构安全、主体结构预埋件与幕墙连接不够牢固、后置埋件施工不当、承载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幕墙水密性问题等。

工程质量事故

定义: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成因

违背建设程序

违反法规行为

地质勘察失误

设计差错

施工与管理不到位

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自然环境因素

使用不当

质量问题的报告与处理

报告要点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处理措施

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预防与纠正措施

一级建造师应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和扩大。

进行风险评估和质量分析,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对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竣工验收和质量评估

一级建造师参与竣工验收和质量评估工作,确保工程成果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项目提供参考。

通过以上内容,一级建造师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控制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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