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可能因以下原因失效:
聘用单位相关情形
聘用单位破产的。
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个人年龄或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其他法定情形
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受到刑事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职业资格证书失效
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10年,未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者未通过技能鉴定的。
年龄限制
一级建造师从事该行业工作的年限一般不应超过60岁。
考试无效情形
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三过制”,如果在资格初审、笔试和面试任何一个环节失败或出现问题,可能导致成绩无效。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可能因为上述原因之一而失效。一旦证书失效,需要重新参加考试或满足其他条件才能重新获得注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