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复审流程如下:
资格复审范围与时间
复审对象:部分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增报专业的二级造价师(不需审核)。
复审时间:10月9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审核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身份证
学历证
工作年限证明(如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
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资格复审人员应到所在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
成绩复核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网上复核
资格复核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上传相关材料并接受复核。例如,在重庆市,考生需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资格复核。
复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或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考试资格复核表》等。
现场审核
某些情况下,资格复核可能采取现场审核方式。例如,贵州省要求考生通过“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完成线上实名认证,并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提交资格复核材料。
告知承诺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考生需签署告知承诺制,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复审所需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以免影响资格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