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不当行为

萌娃教育 · 2024-12-25 19:08:57

监理工程师的不当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过度严苛且不合理的要求

监理对施工工艺提出过于严苛的要求,超出规范标准的必要范围,例如对砖缝宽度的毫米级要求,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影响施工进度。

故意刁难与拖延验收

监理在验收环节故意设置障碍,以各种借口拖延验收时间,或者在验收时鸡蛋里挑骨头,找出无关紧要的小问题无限放大,导致施工停滞和窝工损失。

缺乏专业素养与公正态度

监理自身专业知识不过硬,随意指挥施工,给出错误的指导意见,并在处理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矛盾时,不能秉持公正立场,偏向建设单位。

吃拿卡要的腐败行为

个别监理将手中的权力当成敛财工具,暗示或明示施工单位给予好处费,在材料进场检验、工程变更审批等环节索要红包或礼品。

不任性

监理工程师应避免任性行为,如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人证不符、重点施工部位无有资质监理人员旁站、监理资料混乱等。

不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尽职尽责,避免渎职、失职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签字、发出错误指令、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字、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

收受贿赂

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敲诈勒索,或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泄露秘密

监理工程师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机密信息。

其他不当行为

如监理人员无资质承揽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未完成等。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的不当行为不仅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和进度,违背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因此,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法律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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