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 可以免考部分科目。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及相关通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在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免考条件需要满足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报名条件,并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