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在调价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公式:
标底价与投标价的关系
当投标价低于标底价的一定比例时,单价需要调整。具体公式为:
[
text{新单价} = text{标底价} times (1 - text{报价下浮率}) times (1 - 15%)
]
当投标价高于标底价的一定比例时,单价需要调整。具体公式为:
[
text{新单价} = text{标底价} times (1 + 15%)
]
当投标价在标底价的一定比例之间时,单价不调整。具体公式为:
[
text{新单价} = text{标底价} times (1 - 15%)
]
材料调价公式
用于材料价格波动时的调价,公式为:
[
P = P_0 times (1 + K times (B - A))
]
其中,( P ) 是调后价格,( P_0 ) 是调前价格,( K ) 是调价系数,( B ) 是现价,( A ) 是基价。
综合调价公式
用于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进行调整。公式为:
[
P = P_0 + sum (B_i - A_i) times W_i
]
其中,( P ) 是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_0 ) 是第17.3.3项、第17.5.2项和第17.6.2项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 B_i ) 和 ( A_i ) 分别是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和现行价格指数,( W_i ) 是各可调因子的权重。
这些公式可以帮助造价工程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各种价格波动情况,准确计算和调整合同价格,确保工程成本的合理控制。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选择合适的公式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