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成绩保留规则如下:
滚动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任意连续两年的成绩为一个周期,在这两年内必须通过全部四个科目才能取得资格证书。成绩有效期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的考生成绩可以保留两年,即从通过第一门科目开始计算,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
免二科(即免试两个科目)的考生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不保留。
增报专业(即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再报考其他专业科目)的考生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通过科目的保留:
如果第一年考试中有科目通过,那么这些通过的成绩会保留到下一个考试年度,考生只需在接下来的考试中通过未通过的科目即可。
未通过科目的处理:
如果第二年考试没有通过所有科目,那么第一年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建议
规划考试:建议考生合理规划自己的考试计划,争取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以避免成绩作废。
成绩管理:了解并掌握成绩保留规则,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安排备考时间和策略。
及时复习:即使成绩保留,也建议考生在通过科目后及时复习,巩固知识,避免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