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劳动保护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安全卫生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工作和加班加点工作。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进行定期身体健康检查。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上述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包括缩短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综合计算工作日、计件工资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金有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积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这些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确保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并促进劳动者的合理休息和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