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包含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个科目的成绩都是单独计算的,合格标准分别是:
1. 《建设工程经济》:60分合格
2.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合格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合格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合格
因此,一级建造师考试不可能只有一科成绩,必须四科全部合格才能获得资格证书。如果某科目成绩为“0”,通常意味着缺考或未参加考试;如果成绩为“-1”,则表示有违纪行为;如果成绩为“-4”,则可能意味着成绩无效。
建议:如果某科目成绩异常,建议及时联系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复查,以确保成绩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