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想转注二级建造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了解转移条件
确认持有有效的建造师资格证书。
完成必要的继续教育学分。
符合转入地的相关法规要求。
建议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登录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准备相关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近期的一寸彩色照片若干张。
继续教育证明(如果有)。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
填写《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注意按照当地的要求进行填写。
等待审核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收到一份同意转移的通知书或批准文件。
审核时间取决于当地的工作效率。
办理转移手续
携带通知书或批准文件到新的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新单位需要提供一份接收函,以证明他们愿意接受你的建造师资格。
完成转移
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后,二级建造师资格就正式转移到新的聘用单位。
可以在新的单位继续从事与建造师资格相关的工作。
注意事项: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需要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各个省份二级建造师的具体注册流转程序不同,且不可以跨行政区流转,因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仅在颁发辖区内有效。
需要原企业出具解聘证明并上传后在网上迁出,现企业网上确认迁入并打出表格后双方企业盖章,然后主管部门盖章(如果跨区或跨省还需要地区建设局或省厅盖章)。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转注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