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职称评定是由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定。具体来说:
考试与评定
二级建造师的职称评定实行“以考代审”的模式,考生需通过全国或省级二级建造师考试,并通过面试和技能操作来获得职称。
评定机构
评定工作由各省市建筑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由省市职称委员会组织实施。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建筑工程经验和知识水平的专家和学者组成,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组织面试、技能操作和考核。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结果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确保评委的公正性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
考试与证书颁发
二级建造师考试由人社部统一组织、安排和管理,考试合格后由省级人社部门审核评定成绩,核发成绩单,以及颁发证书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是由中国建筑行业协会授予的。
注册条件
需要经过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并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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