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环境:
现场环境管理
建立环境保护标识,明确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内容。
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有效隔绝各类污染。
施工现场应设置隔声设施,减少噪声污染。
施工现场应采取基坑封闭降水措施,防止水污染。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0%,并分类存放。
工程污水应经过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特殊环境条件下施工应有防止恶劣气候条件及野生动植物伤害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现场应有防暑防寒设施,以及应急疏散、逃生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
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回收。
施工现场人员应实行实名制管理。
扬尘控制
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
噪声控制
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居民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
使用低噪声或经过降噪处理的机械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立隔音屏障,如围挡、隔音墙等。
加强现场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和噪声控制措施的培训。
采用吸声材料,如吸音板、吸音棉等,降低噪声反射和共振效应。
建立噪声监测制度,定期检测施工现场的噪声水平。
与当地社区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居民的诉求,并调整施工方案。
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法律法规。
制定应对突发性噪音事件的应急预案。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存放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
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应通报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
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加以保护。
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于土方回填。
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厕所的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
以上措施有助于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生态环境